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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詹成付在《中国社会组织》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提高站位 找准定位 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天,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引导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这一宏伟事业中来,以实干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刚才,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农学会等3 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广东、云南、上海、陕西、贵州省台江县等5 地分别作了发言,从不同层级、不同角度交流了经验做法。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同志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提出了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社会组织为什么要助力乡村振兴
解决好这个问题有利于我们思想自觉,有利于我们政治自觉,有利于我们行动自觉。
大家知道,从2021 年开始到本世纪中叶的30 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全体中华儿女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 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为此,早在2020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为此,2021 年中央1 号文件、2022 年中央1 号文件都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很有指导意义的。大家知道,中国社会组织的光荣传统就是听党话、跟党走,中国社会组织的历史作用就是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目前,全国已登记90 多万个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遍布各行各业,拥有1000 多万工作人员,联系和服务数以亿计的会员, 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宏伟事业面前,我们社会组织能无动于衷吗?能置身事外吗?能缺位吗?我们要深刻理解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宏伟事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党的领导下,同政府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其他力量一道,汇聚成排山倒海的磅礴伟力来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要看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也给我国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并在发挥作用中得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以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在整合“政府、市场、社会” 力量,动员大量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提升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实施各类扶贫项目9.2 万个,投入资金1245 亿元。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贡献,充分肯定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所发挥的制度优势。实践已经证明,参与脱贫攻坚伟大事业,是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体现,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重大机遇和舞台,是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实践也必将证明,参与乡村振兴宏伟事业,是广大社会组织紧紧凝聚和团结在党的周围的自觉行动,是建功新时代、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彰显社会组织价值属性、走稳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最强劲的源动力。
总的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是党的号召,是时代的呼唤,也是自身发展的机遇,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我们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领社会组织投身到乡村振兴中来。
第二个问题: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做什么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不同于市场中营利性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中,要立足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出自己独特作用,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大包大揽乱作为,而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作为、有所作为。围绕这个问题,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年共同印发了两个文件,也就是2 月15 日印发的《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和5 月7 日印发的《关于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创造性贯彻落实好这两份文件。这里, 我再着重强调两个方面:
第一,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好作用、多作出贡献。
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更非易事, 这样的判断是符合实际、实事求是的, 这是因为: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虽然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 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本来就晃晃悠悠,稍微遇到点风险变故马上就可能致贫;脱贫地区产业普遍搞起来了,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有的地方甚至帮扶干部一撤, 产业就可能垮掉;一些地方易地扶贫搬迁主要解决了搬下来的问题,但真正实现稳得住、能致富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防止贫困反弹,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全面脱贫, 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在中央既定的5 年过渡期内,积极帮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以下三个方面多下功夫:
一是要在持续抓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上多下功夫。对脱贫攻坚阶段开展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帮扶项目,社会组织要保持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不能搞“急刹车”。在对前一阶段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分类梳理, 该加强的要加强,该调整的要调整,该优化的要优化,不能简单地一撤了之, 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拓新的项目,满足新的需要,解决新的发展问题,持续提升帮扶水平。
二是要在抓好“三类群体”精准帮扶上多下功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组织要依托政府部门已有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尽可能地将他们纳入帮扶范围。立足自身“有什么”, 摸清困难群众“缺什么”,进一步决定“做什么”“补什么”。帮扶工作一定要精准,要针对政策保障不到位的领域、环节,拿出有效举措,开展个性化帮扶,及时查漏补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要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尽快就业,尽早实现勤劳致富;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要拿出真金白银,配合政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三是要在抓好重点县帮扶上多下功夫。160 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区域短板, 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地区实力强、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可以带头拿出一批补短板促发展的品牌项目,开展结对帮扶,支持160 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要将结对帮扶作为一项精品工程,实施清单式管理,抓牢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第二,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发挥好作用、多作出贡献。
党中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围绕这二十字总要求, 加强工作谋划,把资金资源和服务用在刀刃上。
一是要聚焦产业兴旺这个发展前提。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五大振兴”第一个就是产业振兴。各产业类社会组织要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拓展乡村多种功能, 向广度深度进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要助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助力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协助做好品牌策划,推动农产品增值、产业增效;要通过发展家庭农场、帮扶车间、以工代赈、提供公益岗位等方式多渠道扩大就业,帮助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好学科和人才优势,组织科技工作者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农业科技革命制高点,助力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要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科普和管理人才,采取农民夜校、田间学校等培训形式,开展技术培训,推动技术下乡村。网络领域社会组织要发挥在网络电商、网络传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治理模式创新、生产方式转型、生活方式改善。
二是要聚焦生态宜居这个发展关键。实践表明,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也越来越好了。要继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环保领域社会组织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科普服务、咨询服务,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化肥农药减量、白色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大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建设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是要聚焦乡风文明这个发展动力。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要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声音、号召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自觉承担起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使命和任务,要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宣传教育活动,带领广大农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领域社会组织要增加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为农民提供低成本、参与度高、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要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社会科学领域社会组织要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治理对策研究,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是要聚焦治理有效这个发展根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处于深刻变化和调整时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一个“散”字。广大社区社会组织要发挥好“神经末梢” 传导功能,把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群众自治、治安防控、法律服务等社会治理业务整合起来,将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发挥好扩大社区居民参与的“活化剂”、党组织与社区群众之间的“黏合剂”、城乡社区治理的“减压剂”、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填充剂” 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由“散”向“治” 转变,助力走好乡村善治之路。
五是要聚焦生活富裕这个发展目标。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慈善组织要加大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缩小地区、城乡差距;要发挥好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 着力打造一批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解民困的“民生”项目,推动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总之,乡村振兴是一个广阔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不管什么样的社会组织都能找到自己的角色、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都能演好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精彩的剧目。
第三个问题:社会组织怎样才能较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这里确实有一个方法问题,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不对头,事倍功半。从社会组织自身来讲,要增强主体责任,要开会研究,落实具体的项目、人员和资金;要搞调查研究,摸清真实需求;要定期评估活动;还要筹集资金和资源。总之,要把这个事当作一个大事来抓。
从政府及其部门来讲,主要是搞好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而服务管理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搭建桥梁和对接平台。桥的一头是基层群众的需求,桥的另一头是社会组织的供给,政府部门的工作就是使供需见面、自主选择、精准互动。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方面,民政部门要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对接成功率、成果转化率。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定期组织对接活动,利用项目对接会、公益博览会、现场考察调研、慈善展览会等多种形式,促成供需有效对接。要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乡村振兴规划、政策、项目等信息。要搞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积极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搞好政策协同、资源协同、数据协同,推动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负责同志,要带头当好“推销员”“店小二”,增强对接乡村振兴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将重点工作转化为日常行动。
二是要营造良好环境。民政部门要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登记。要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当地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推出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品牌管理课程等方式,进一步挖掘其自身潜力,激发发展活力。要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通过建立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推广等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支持力度。要通过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打击社会组织以乡村振兴名义坑蒙拐骗、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营造清朗的发展环境。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要优先向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倾斜。
三是要做好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要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帮扶县的工作合力,加大协调力度,积极靠前服务,共同保障社会组织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要善于通过骨干培训、现场观摩、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乡镇、区县党政领导干部接触社会组织,推动村“两委”负责同志接纳社会组织,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抓书记、书记抓”的社会组织融合发展新模式。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是利国利民利社会组织的大事好事实事,民政部门要稳扎稳打,紧密配合、主动联合乡村振兴部门,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引领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中绘就属于社会组织的让人刮目相看的篇章!
转自:中国殡葬协会官方网站 http://www.zgbzxh.org/xxzx/szyw/10159.html